民法典关于旅游合同的条款
《民法典》中关于旅游的相关规定与解读
一、旅游合同的规定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旅游合同属于消费者与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同关系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531条的规定,旅游者与旅行社等旅游服务提供者签订旅游合同,旅游者支付费用后,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提供服务。
二、旅游者的权利及义务
1.
权利:
在旅游过程中,享有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。
要求旅行社等旅游服务提供者保障旅游安全,提供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和救助服务。
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,有权享受合理的游览、休息和就餐等服务。
2.
义务:
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费用。
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。
三、旅行社等旅游服务提供者的责任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旅行社等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以下责任:
1.
提供服务:
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提供合格的服务,包括交通、住宿、导游等。2.
保障安全:
在旅游过程中,确保旅游者的安全,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,并提供必要的救助服务。3.
信息披露:
在提供服务前,向旅游者提供真实、准确的旅游信息,包括旅游目的地的风土人情、法律法规等内容。四、旅游纠纷处理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旅游合同纠纷或者旅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损害赔偿纠纷,可以通过调解、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。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纠纷,也可以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,或者向行业协会申请仲裁,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五、指导建议
在签订旅游合同前,旅游者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,同时选择有信誉保障的旅行社或者旅游服务提供者。如有纠纷发生时,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,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《民法典》对于旅游合同、旅游者权利义务以及旅游服务提供者责任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,有助于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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