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段关于路虎女司机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,视频中,一名身穿制服的女司机在驾驶路虎车辆时,因涉嫌违规行驶和态度恶劣而被交警拦下,有网友质疑为何这名女司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寻衅滋事罪,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了寻求刺激、发泄情绪、逞强耍横等,无事生非,起哄闹事,随意殴打、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,从这个定义来看,路虎女司机的行为是否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呢?
我们来看路虎女司机的具体行为,在视频中,女司机在行驶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,如闯红灯、压实线等,这些行为都是违反交通规则的,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,这些行为并不足以证明女司机存在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,也就是说,我们不能确定女司机是否是为了寻求刺激、发泄情绪、逞强耍横等目的而故意违规行驶。
视频中女司机的态度确实显得有些嚣张和恶劣,但这种态度与寻衅滋事罪中的“随意殴打、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”等行为并不完全吻合,寻衅滋事罪要求的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,而不仅仅是针对个人的嚣张态度,仅凭视频中的信息,我们无法直接将女司机的行为与寻衅滋事罪联系起来。
为什么会有网友对女司机的行为提出质疑呢?这可能与公众对于交通违规行为的普遍认识有关,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常常将交通违规行为视为不文明、不道德的行为,甚至将其与寻衅滋事等恶劣行为相提并论,从法律角度来看,交通违规行为与寻衅滋事罪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,交通违规行为主要是违反了交通规则,应受到行政处罚;而寻衅滋事罪则是涉及到对社会秩序的破坏,应受到刑事处罚。
路虎女司机的行为虽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质疑,但从法律角度来看,她的行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,寻衅滋事罪要求的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,而不仅仅是针对个人的嚣张态度或交通违规行为,我们应该以客观、公正的态度看待这个问题,不要将交通违规行为与寻衅滋事罪混淆在一起,也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们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共同维护社会的交通秩序。